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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粤水电7MW光伏离网制储输氢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5-12-16

地区:甘肃

分类: 房屋租赁经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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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金塔粤水电7MW光伏离网制储输氢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59048-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塔粤水电7MW光伏离网制储输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已经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以金工项字【2025】8号文件《关于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绿电制储输氢一体化(试验示范)项目入园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工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利用光伏发电制氢储氢输氢项目,建设从能源端到消纳端的全过程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本项目拟建设7.0283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62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固定支架+组串式逆变器配置的形式,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32路组串接入1台功率不低于320kW组串式逆变器,每7台逆变器接入1台3000kVA升压箱变,将光伏组件所发电量逆变升压至10kV,共配置14台逆变器和2台升压箱变。
(2)本项目拟采用1套额定产氢量为1000Nm?/h的电解槽、1000Nm?/h处理能力的分离纯化装置、制氢电源、PLC控制系统及其他辅助设备(包含制氮机、空压机、循环水站、冷冻机、脱盐水设施、集装箱以及整流器冷却系统、配碱系统、纯水系统等)组成水电解制氢系统进行制氢,纯化后的氢气纯度大于99.999%;单日平均产氢量约为500kg。
(3)为匹配制氢的规模,选用1台(预留1台)进气量为500Nm?/h,进口压力为0.2-0.8 MPaG,出口压力为1.0 MPaG的压缩机。储氢量根据制氢及用氢需求配置建设1座设计压力1.8MPa、水容积为2000m?球罐的储氢设备,有效储氢容量约为1960kg。
(4)建设1座300㎡的办公楼,包括:活动室(面积100㎡)、全厂控制中心及机柜间、值班办公室、值班宿舍、消防控制室等。
(5)项目配套的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以及事故水池及生活污水池等辅助设施。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金塔县境内,距离县城约45公里。
2.3投资总额:4005.00万元;
2.4工期要求:发电并实现制储输氢日期:2026年6月30日。
2.5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的储能工程验收的相关规程规范,满足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优良,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并保证设计成果满足现行规程规范,满足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便于检修维护、调度管理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工程实体质量最低标准为合格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分项、分部、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满足工程验收、达到一次性验收投产目标值;不发生质量事故,不留工程隐患;项目文件应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2.6招标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完成金塔粤水电7MW光伏离网制储输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包括本工程的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协助土地租赁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政府等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科技创新、整体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前的全部专项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技术协议编制、设计变更等工作;
(2)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以及设备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另外,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技术协议内的清单和专项约定配备;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纤光缆、接地材料、通信、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统一使用带标志的复合盖板)和电缆标示桩(按招标人标准制作)等工程配套及相关的材料,以及材料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光伏厂区、制储输氢站、储能区、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接地、建筑装饰、场区绿化、堆场或弃渣场的建设使用及维护、给排水工程等相关土建工作,施工期间所有临建场所的选址、建设及拆除(恢复原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
(5)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及审查、应急预案、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含验收),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6)协助办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办理、试生产报告(带方案)、排污许可证、压力容器充装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如有);
(7)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光伏电站、制储输氢站的土地征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费用。发包人负责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由发包人负责土地租赁费用、建设期的租地费用、青苗补偿费用。承包人承担杆塔迁改费用、通道砍伐费用、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及费用等;
(8)负责办理本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完成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满足电网要求、各种证照手续,完成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240小时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检测验收、制储输氢检测验收、防雷接地检测验收、消防及人防工程验收、环保设施及安全设施验收、储能电站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沉降观测、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充放电效率、能量存储容量和响应速度、储能系统稳定等)、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工程保险购买、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办理过程中如遇增项按照政府部门新要求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如有),必须由发包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发包人签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其他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以上如有);
(9)本项目在全部设备成功投产,实现所有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设备进入质保期;
(10)科研创新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项目需要及实际进展商议决定,最终形成课题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专利、论文等,取得1项专利或1项科研成果或发表1篇市级及以上学术论文,若未取得,则扣除相应费用;
(11)承包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发包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2)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以上承包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注:上述标段中标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站(若自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中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中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A和B,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近五年(指2020年9月1日至今)具有光伏和化工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B、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近五年(指2020年9月1日至今)具有光伏和化工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等相关类别),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6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7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承诺书)。
3.8纳税信用等级: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应放标书中,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注: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于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OpenTender/login)
6.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四坐席(线上开标)(点击登录后可查阅/OpenTender/logi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7********5010

代理机构:甘肃中工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华家井村4社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8********5894

监督单位: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58********3470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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